日前,经诸暨市检察院公诉,诸暨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、陈某等4人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的刑罚。去年10月,诸暨市陶朱街道张黄自然村等村拆迁改造,杨某等人先后向拆迁组承包人夏某、王某索取“保护费”4万余元,实得3.4万元。 (朱鸿渐)